五台校区突发事件响应机制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09-30浏览次数:494

  校园突发事件主要指突然发生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、影响校园稳定的事件,如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。

  具体包括:

  1、停水、停电事件;

  2、学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;

  3、学校火灾事故;

  4、学校财产被盗事件;

  5、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师生员工的相互挤压事故;

  6、来自校内外的袭击、伤害性事件;学生失踪、绑架事件;

  7、由各种原因发生的师生员工出走、自伤、自虐、自杀事件;

  8、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。

  五台校区突发事件本着重在预防、分类处理、限时报告的原则,迅速响应、及时沟通、积极处理。

  首先,各学院、校办产业、职能部门要严格抓好日常工作、基础管理和内部秩序,做好师生服务保障的各项工作,各驻区单位要抓好内部管理和服务对象管理,共同维护平安稳定的校园秩序。

  第二,各单位要保持警惕,高度重视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,一旦发现苗头,要立刻处理或向主管部门汇报,不得抱有侥幸心理。

  第三,突发事件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循“以人为本,生命第一”的原则,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,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。

  第四,突发事件发生后,在向主管职能部门领导报告的同时,向五台校区管理工作小组通报,主要内容包括: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、进展和下步打算等。对暂不清楚的问题,要根据事件的发展和处理的进程,待了解清楚后随时续报。信息报送时限:一般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送,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,事发之时要以电话或口头形式立即报告,1小时以内报送书面材料。对不报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的现象,学校将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追究。不得擅自对外发布。

  第五,突发事件发生后,必须根据其性质因时、因地、因人制宜地妥善加以处理。

  如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,立即启动《南京医科大学处置食物中毒应急预案》,除及时向后勤管理处和分管校领导报告外,需及时送患者到医院救治,有关人员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,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、工具及用具、设备设施,保护现场。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,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。

  在碰到火灾、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,更要沉着冷静,决定采取相应措施,除组织抢救疏散外,要及时向消防、交警等有关单位报告,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。

  第六,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基本控制后,应调查清楚事件发生的原因、经过、相关责任,认定事件性质,形成调查报告,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。


五台校区管理办公室

2016年5月